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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兒聽力篩檢

  • 發布單位:竹北巿衛生所

自101年3月15日(含)以後出生,本國籍未滿3個月之新生兒,均可獲得本項補助。所謂新生兒聽力篩檢係在出生後24-60小時即可於本署合約之醫療院所做聽力初篩;若初篩未通過,應在出院前(36-60小時)進行複篩或是滿月前做複篩。初步的聽力篩檢未通過者,還需由醫療機構進一步安排做診斷性的檢查或轉介,才能確認聽障的診斷種類與嚴重程度,依據個別情況,建議是否配戴助聽器、人工電子耳等輔具,以及進行聽語療育。新生兒聽力篩檢可提早發現先天「感覺神經性聽損」及先天「傳導性聽損」,三個月確診六個月大以前開始療育,可讓寶寶能聽又能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