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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癌早期偵測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竹北巿衛生所

前言

世界衛生組織指出,肺癌是全球癌症死因第一位。我國肺癌標準化死亡率雖已連續9年下降,肺癌仍高居台灣癌症死因第一位,109年共9,629人死於肺癌,占了所有癌症死亡人數的五分之一(19.2%)。

肺癌個案的死亡率高,存活率低,主要與診斷的期別有關。108年肺癌確診個案有4.2%被診斷為0期、29.1%為1期、4.3%為2期、12.3%為3期、50.1%為4期。目前第1期肺癌之5年存活率約9成,到了第2期接近6成以上,第3期則下降到近3成,但如果到第4期才就醫,5年存活率就僅剩1成,期別之間5年存活率差距很大。

LDCT是目前唯一具國際實證,可以早期發現肺癌的篩檢工具,能降低重度吸菸者20%肺癌死亡率。國際上,目前有美國聯邦醫療照顧保險(Medicare)及貧困者醫療補助計畫(Medicaid),針對重度吸菸者搭配戒菸服務,提供每年1次LDCT肺癌篩檢;另外,南韓國家癌症篩檢計畫,針對重度吸菸者搭配戒菸服務,提供每2年1次LDCT肺癌篩檢。

然而,我國女性肺癌個案僅5.9%有吸菸,衛生福利部自103年起補助台灣肺癌學會對吸菸以外危險因子執行「以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篩檢臺灣不吸菸肺癌高危險族群之研究(TALENT)」,由中央研究院楊泮池院士領導17家醫院共同參與研究計畫,第1輪LDCT肺癌篩檢試驗結果顯示,50-74歲具肺癌家族史者(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姊妹罹患肺癌)之肺癌檢出率較其他不吸菸肺癌高危險族群高。

肺癌篩檢是目前提供的四癌篩檢之外(子宮頸癌、乳癌、口腔癌、大腸癌),依據國際實證及國內研究結果,並經專家及相關學會討論訂定的癌症篩檢政策,而推出的第五癌篩檢。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洽詢參與本計畫之辦理醫院,踴躍篩檢,早期診斷,早期治療。

服務對象:

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,每2年1次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。

(一)具肺癌家族史: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,且其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。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。

(二)具重度吸菸史:50至74歲吸菸史達30包-年以上,有意願戒菸(若有吸菸情形,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)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。

備註:

(一)補助年齡以「年份」檢核,其年齡條件為「50≦當次就醫年−出生年≦75」,對於具肺癌家族史之女性,其條件為「45≦當次就醫年−出生年≦75」(例如:民眾61年出生,到111年即符合50歲補助條件。民眾36年出生,於111年剛滿75足歲,可以受檢)。

(二)篩檢間隔以「年份」檢核,條件為「當次就醫年−前次就醫年≧2」(民眾於111年8月1日接受本計畫服務,且檢查結果為無異常或無顯著異常,只要仍符合本計畫服務對象資格,自113年1月1日起,即可再次接受本計畫服務)。

(三)「包-年」定義:平均每日吸菸包數*吸菸年數(例如:雖然現在已經戒菸了,但之前有吸菸時,平均每天吸1包菸,共吸了30年;或每天吸2包菸,吸15年,以此類推)。

(四)以具肺癌家族史接受服務者,應檢具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姊妹曾患有肺癌之診斷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若無法提出證明,應填具聲明書(需罹癌家屬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)。

(五)以具有重度吸菸史接受服務者,應填具聲明書。

排除對象:

為了民眾的健康及福祉,若有下列任一情形者,不予收案(不建議做該項篩檢);若有(五)至(七)情形者,建議民眾應循正規醫療流程就醫:
(一) 懷孕中(為減少輻射暴露)。
(二) 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過胸部電腦斷層檢查(為減少輻射暴露)。
(三) 曾得過肺癌(應定期回診)。
(四) 無法接受胸腔穿刺或手術者(無法透過篩檢早期治療)。
(五) 過去1個月內有不明原因之咳血(疑似肺癌徵兆,建議就醫)。
(六) 過去1個月內的胸部X光檢查顯示有明顯可疑肺癌病灶(疑似肺癌徵兆,建議就醫)。
(七) 過去1年內有不明原因之體重減輕超過6公斤(疑似癌症徵兆,建議就醫)。